根據香港《汽車保險(第三者風險)條例》(第 272 章),所有車輛嘅第三者責任保險最低賠償額為 HK$1 億(每次事故);而內地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》規定嘅交強險賠償上限,每次事故最多人民幣 20 萬(折合約 HK$22 萬)。兩地第三者責任保障上限差距接近 500 倍,已成為港車北上車主最大誤解嘅源頭。
政策重點
- 香港:《汽車保險(第三者風險)條例》1951 年立法,2000 年 6 月將最低第三者責任保額由 HK$200 萬大幅提升至 HK$1 億
- 內地: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》2006 年 7 月 1 日實施,2020 年 9 月 19 日改革,分拆「有責」與「無責」賠償額並新增醫療、死亡傷殘分項
- 交強險「有責任」賠償分項:死亡傷殘人民幣 18 萬、醫療 ¥1.8 萬、財產 ¥2,000,合共 ¥20 萬
- 港車北上容許用「等效先認」香港保單代替內地交強險,但等效保單保額仍以內地 ¥20 萬為上限
數據拆解
- 香港第三者保費中位數(私家車):年費 HK$5,000–12,000
- 內地交強險固定年費(6 座以下家用車):人民幣 950(折合約 HK$1,040),多年無索償可享最高 30% NCD 折扣
- 內地商業三者險保額 ¥1,000 萬,年費約人民幣 1,500–2,500(視車型同 NCD 紀錄)
- 兩地醫療成本差距係保額差距嘅核心原因:2024 年內地三甲醫院平均住院費約 ¥35,000;香港私家醫院同期超過 HK$220,000
車主實際影響
大部分港車北上車主誤以為「買咗香港車保就自動涵蓋北上行程」,但香港車保條款內嘅「地域限制」清晰寫明只適用於香港,一過深圳灣或港珠澳大橋即失效。如果出咗超過 ¥100 萬嘅大事故,保障落差即時浮現:
- 只買交強險:¥20 萬以上差額自掏腰包,車主嘅房貸、教育基金、股票都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
- 交強險 + 商業三者 ¥500 萬:絕大部分索償有保障,每年保費只需額外約人民幣 1,000–1,500
- 交強險 + 商業三者 ¥1,000 萬:連高端私家車撞上進口跑車都有餘裕應對
應對建議
- 買保險前向保司問清楚:保單係「等效先認單獨」,定「等效先認 + 商業險」一站式;單獨交強險只係法律最低要求,絕不足夠
- 核對保單嘅「地域適用範圍」,必須包括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不含港澳台)」才覆蓋廣東省行程
- 查閱 2024 年 7 月改制後嘅交強險費率改革內容,費率與上年索償紀錄直接掛鈎(NCD 可以 +30% 至 -30%)
- 保留意外事故時嘅行車記錄儀片段同路面監控影片,兩地保司索償都高度依賴影像證據
- 如自行比較報價,參考 Zurich、AXA、中銀、保誠等有港車北上一站式服務嘅保司,而非單獨向內地人保/平安投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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