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 menu items!

【旅保解構】行程取消唔係單方面:邊啲原因可以全額 claim 旅費?

Karen 同男友訂咗 6 月去日本沖繩 8 日 7 夜,連機票同酒店預繳咗 HK$24,000。出發前 3 日 Karen 媽媽突然中風入 ICU,醫生診斷需要長期看護,Karen 即刻取消行程。佢諗:成 HK$24,000 啦,旅遊保險點賠?

因為家人緊急疾病而取消行程,旅遊保險賠唔賠?要交咩文件?

答案

賠。直系家屬(包括父母)出現嚴重疾病並由醫生證明,屬保誠 PRUChoice Travel 第 6 項「取消旅程」承保原因之一,最高賠償額 HK$30,000,賠償已繳付而未能退回嘅旅費。

保單條款依據

  • 第 6 項「取消旅程保障」:每次旅程最高 HK$30,000
  • 承保 6 大原因:(I)受保人 / 同行直系親屬 / 旅遊夥伴身故、嚴重身體損傷或患疾病;(II)直系親屬或商業夥伴身故、嚴重損傷或患重病;(III)出庭作供、陪審員、強制隔離;(IV)罷工、暴動、劫機、恐怖襲擊、惡劣天氣、天災(地震 / 海嘯 / 火山)、機械故障、機場關閉;(V)香港主要居所盜竊 / 火災 / 水災 / 地震;(VI)「寵愛寶」毛孩傷病或死亡(限「寵愛寶」持有人)
  • OTA 外遊警示伸延:出發前 7 日內首次發出,黑色 100% / 紅色 50% 損失
  • 航空公司清盤:30 日內出發 → 賠機票或新機票費用;30 日後 → 賠機票費用
  • 「直系親屬」定義包括:合法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父母、祖父母、子女、女婿 / 媳婦、兄弟姊妹、孫兒女、合法監護人、未婚夫 / 妻

詳細解釋

  1. 「嚴重」嘅判斷由註冊醫生簽發證明,唔係自己話嚴重就嚴重。Karen 媽媽中風入 ICU 已經符合條件。
  2. 承保原因必須係「不可預見」,如果投保時已知道家人身體唔好或有指定病史,可能屬「已存在情況」唔保。
  3. 已退款部分唔賠(例如航空公司願意 refund 機票錢),只賠「未能退回嘅費用」。
  4. OTA 保障要求係「首次發出」嘅警示,每件事 / 事故首次先賠,往後再發出嘅警示唔重複賠。

實用提醒

  • 取消後即刻向航空公司、酒店、旅行社書面要求 refund,攞低「未能退回」金額嘅確認書正本
  • 備齊註冊醫生證明(列明診斷情況 + 不適宜旅行)
  • 家屬關係證明(如出生紙、戶籍)
  • 訂行程嘅正本發票 + 預繳費用收據
  • 出庭作供 / 陪審員 / 強制隔離要有政府機關正本通知
  • 記住:claim 文件必須喺保險期屆滿後 31 日內遞交

本文基於保誠財險有限公司「PRUChoice Travel 保誠精選『旅遊樂』」產品資料冊(2025 年 6 月 26 日版)撰寫,資料僅供參考。各保險公司條款可能有差異,實際賠償以你購買嘅保單條款為準。出發前務必詳閱保單全文,或直接聯絡保險公司 / 經紀確認保障範圍。

其實 Claim 保險好簡單,揾啱人買就幫你跟到足,有任何問題可以聯絡向以下保險 Agent 查詢:Toto WhatsApp+852 61028749


睇完記得 Like & Share

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