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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旅保解構】頭程 delay 錯第二程航班,續程機票同郵輪錢邊樣可以 claim?

Vicky 由香港經台北轉機到新加坡,搭晚上出發嘅東南亞郵輪。頭程(香港→台北)因惡劣天氣延誤 4 小時,到達台北時已錯過連接航班,之後要自費買下一班飛機(HK$3,500),加上抵達新加坡時郵輪已經離港,要即日飛往下一個停靠港巴生港登船,再花 HK$2,800 機票 + HK$1,200 酒店。

第一段航班延誤導致錯第二段航班 + 錯過郵輪登船,續程機票錢同重新追船嘅費用可唔可以 claim?

答案

可以。分兩條路徑:

  • 續程機票 + 追船交通住宿:循「行程阻礙保障」索賠,上限 HK$20,000(全球計劃)
  • 原訂郵輪未使用部分嘅退款損失:循「因行程延誤致取消郵輪旅程保障」索賠,上限 HK$100,000

保單條款依據

  • 第 10 項 行程阻礙保障 — 更改行程保障:$10,000 / $20,000
    • 觸發條件:已安排嘅飛機、火車或船隻因保單列明原因(罷工、暴亂、惡劣天氣、天災、機械故障、機場關閉等)延誤超過 8 小時
    • 賠償範圍:已繳而未能退還嘅海外住宿及交通費用 + 因更改行程引致嘅額外海外住宿及交通費用
  • 第 10 項 行程阻礙保障 — 於岸上觀光後錯過登船保障:$10,000 / $20,000
    • 觸發條件:錯過岸上觀光嘅預定時間,而需自費前往下一個停泊港繼續航程
  • 第 7 項 因行程延誤致取消郵輪旅程保障:$50,000 / $100,000
    • 承保:無法登上郵輪而導致已繳未退還嘅郵輪費用

詳細解釋

頭程延誤嘅索賠關鍵係證明「延誤原因屬保單承保」:

  1. 惡劣天氣(如 Vicky 情況)屬保單承保原因之一
  2. 延誤時間超過 8 小時先觸發第 10 項
  3. 航空公司文件證明延誤原因(最重要)
  4. 因果鏈:頭程延誤 → 錯連接航班 → 錯過郵輪登船 → 額外費用 — 呢串因果要文件齊備

Vicky 最終可索賠範圍估算:

  • 續程機票 HK$3,500 + 追船機票 HK$2,800 + 酒店 HK$1,200 = HK$7,500(第 10 項)
  • 郵輪首晚未使用部分按比例退款損失(第 7 項)

實用提醒

  • 最重要:由航空公司索取延誤 / 取消證明,註明原因
  • 保留所有重新安排嘅收據(機票、計程車、酒店)
  • 即日通知保險公司 24 小時緊急熱線,確認可 claim 嘅項目
  • 郵輪公司通常會發「無法登船 / 未使用船程」證明,索取保留

免責聲明

本文基於保誠保險 Prudential 旗下「PRUChoice Cruise Travel」郵輪旅遊保險產品資料冊(2023 年 11 月版,2022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)撰寫,資料僅供參考。各保險公司條款可能有差異,實際賠償以你購買嘅保單條款為準。出發前務必詳閱保單全文,或直接聯絡保險公司 / 經紀確認保障範圍。

其實 Claim 保險好簡單,揾啱人買就幫你跟到足,有任何問題可以聯絡向以下保險 Agent 查詢:Toto WhatsApp+852 6102874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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